【药品名称】: 甲磺酸帕珠沙星 |
【商品名称】: 甲磺酸帕珠沙星 |
【药品规格】: ---- |
【药品成分】: 甲磺酸帕珠沙星 |
【适应症状】: 急性支气管炎,肺炎,扁桃体炎,胆管炎,胆囊炎,尿路感染,肺脓肿,慢性支气管炎,肝胆外科,消化内科,肾病内科,呼吸内科 |
【用法用量】: 静脉滴注,成人每日两次,每次300mg(以帕珠沙星计)。重症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,剂量可酌情增加。 |
【不良反应】: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腹泻、稀便、恶心、呕吐等胃肠道症状;头痛、头晕等神经系统症状以及皮疹等。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,如血清转氨酶升高、总胆红素增加等。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、发热等。 |
【药品禁忌】: 对帕珠沙星及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。 |
【注意事项】: 1.有支气管哮喘、皮疹、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。 |2.肾功能不全患者: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药浓度持续较高;因本品中的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,可导致高血钠症。 |3.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。本品中含有氯化钠,易导致水钠潴留,从而使水肿症状加重。 |4.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。 |5.6-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患者慎用。 |6.本品可能导致休克,所以应用本品前要详查有无过敏休克史,以便在治疗期前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急救监护措施,以防止休克的发生。使用时如果出现过敏性休克,除急救外,尚需密切观察病人的神志、脸色、血压,保证患者的安全。 |
【批准文号】: 国药准字H20110166 |
【生产企业】: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(国产) |